战于郎
《礼记·檀弓下》〔两汉〕
战于郎。公叔禺人遇负杖入保者息。曰:“使之虽病也,任之虽重也,君子不能为谋也,士弗能死也,不可,我则既言矣!”与其邻重汪踦往,皆死焉。鲁人欲勿殇重汪踦,问于仲尼。仲尼曰:“能执干戈以卫社稷,虽欲勿殇也,不亦可乎?”
译文及注释
译文
(鲁国和齐国)在郎地交战。公叔禺人遇到背着扁担的百姓入城内休息。公叔禺人说:“虽然徭役使百姓们很辛苦,赋税使他们的负担很沉重,但君子不能为国家谋划,士人不能为国家献身,这可不行,我敢于这样说,就应当做到!”于是他和相邻的少年汪踦上战场参战,两人都战死了。鲁国人不想用孩子的丧礼来为汪踦办丧事,便向孔子请教。孔子说:“他们能够拿起武器来捍卫国家,不用孩子的丧礼来安葬他们,不也是合理的吗?”
注释
本节选自《檀弓下》。春秋时鲁哀公十一年(公元前484年),齐国进攻鲁国,鲁国和齐国在朗地作战。
郎:鲁国地名,在今山东鱼台县。
公叔愚人
简析
《战于郎》讲述战国时期鲁国和齐国交战之事,文章表明任何原则和规范,一旦变成僵死的教条,也就成了毫无意义的形式和空壳,它的约束也就变成了一种枷锁。只有规则同内容相结合,真正做到名实相符、表里相称,原则和规范才是有意义和生命力的。注重名实相符、表里相称,恰恰是儒家重要思想的体现。
孟母不欺子
韩诗外传〔两汉〕
孟子少时,东家杀豚,孟子问其母曰:“东家杀豚,何为?”母曰:“欲啖汝。”其母自悔而言曰:“吾怀妊是子,席不止,不坐;割不正,不食;胎教之也。今适有知而欺之,是教之不信也。”乃买东家豚肉以食之,明不欺也。
种葛篇
曹植〔两汉〕
种葛南山下,葛藟自成阴。
与君初婚时,结发恩义深。
欢爱在枕席,宿昔同衣衾。
窃慕棠棣篇,好乐和瑟琴。
行年将晚暮,佳人怀异心。
恩绝旷不接,我情遂抑沉。
出门当何顾?徘徊步北林。
下有交颈兽,仰见双栖禽。
攀枝长叹息,泪下沾罗衿。
良马知我悲,延颈对我吟。
昔为同池鱼,今若商与参。
往古皆欢遇,我独困于今。
弃置委天命,愁愁安可任。
晋平公游于河
《韩诗外传》〔两汉〕
晋平公游于河而乐曰:“安得贤士与之乐此也?”船人盍胥跪而对曰:“主君亦不好士耳。夫珠出于江海,玉出于昆山,无足而至者犹主君之好也;士有足而不至者,盖主君无好士之意耳,无患乎无士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