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风声萧萧地吹呵,易水寒气袭人,壮士在此远去呵,不完成任务誓不回还!
刺杀秦王就像是到虎穴到龙宫一样危险啊,但是我们的英雄英勇的气概,连仰天吐气都能形成白虹。
注释
萧萧:指风声。易水:指水名,源出河北省易县,是当时燕国的南界。
兮:语气助词。
壮士:在这里指荆轲。
上句即景写风吹水寒,渲染苍凉悲壮的气氛。下句抒写决死的情怀,明知有去无还,却毅然前往,决不回顾。“风萧萧”有声,从听觉上渲染离别之际的惨烈;“易水寒”彻骨,从感觉上描状环境的悲凉;一上一下,极尽天地愁惨之状,更加烘托出荆轲“君子死知己”,慷慨赴国难的凛然正气。虽寥寥十五字,却“凄婉激烈,风骨情景,种种具备”。
“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
荆轲以此得名,而短短的两句诗乃永垂于千古。在诗里表现雄壮的情绪之难,在于令人心悦诚服,而不在嚣张夸大;在能表现出那暂时感情的后面蕴藏着的更永久普遍的情操,而不在那一时的冲动。大约悲壮之辞往往易于感情用事,而人在感情之下便难于辨别真伪,于是字里行间不但欺骗了别人,而且欺骗了自己。许多一时兴高采烈的作品,事后自己读起来也觉得索然无味,正是那表现欺骗了自己的缘故。《易水歌》以轻轻二句遂为千古绝唱,我们读到它时,何尝一定要有荆轲的身世。这正是艺术的普遍性,它超越了时间与空间而诉之于那永久的情操。
“萧萧”二字诗
这首短歌,通过对风声萧萧、易水寒凉的外界景物的渲染烘托,表现了荆轲去刺杀秦王时的悲壮情怀和不完成任务誓不回还的坚定意志。有人把意思翻新,用以表现革命者以身赴敌的英雄气概。电影《狼牙山五壮士》中曾引用这句诗,激励革命战士对敌斗争的勇气,渲染为人民而战斗的一种慷慨悲壮气氛。
这个历史被编写成了一个美丽的故事,就是《秦时明月——荆轲外传》这本书,其中写了荆轲与丽姬的美丽故事,语言生动优美,值得一览。
这首辞仅两句,乍一看,浅近易懂,直白如话;细细品味,却意蕴深长,正气凛凛,而且颇具艺术功力。
全辞仿拟《诗经》“兴”的手法,“先言他物以引起所咏之辞”,首先以西风易水起兴,进而引出勇士的壮志情怀,一气贯通,颇有气势。
首句交待了出征的时间、地点。萧萧秋风,寒冽易水,皆自然景物,本无情感可言,而荆轲在此寄心中之情志于眼前之景物,情满于风,意溢于水,使其带上浓郁的感情色彩。象声词“萧萧”和形容词“寒”的选用,十分独到精彩。前者诉诸听觉,后者诉诸触觉,营造出一片肃杀、愁惨、悲壮的自然氛围和社会氛围,为下句主旨的出现作好了艺术铺垫。
据《史记·刺客列传》记载,公元前227年,失去故国的荆轲,正在燕国作太子丹的门客。为阻止秦国的进攻,燕太子丹请荆轲谋刺秦王赢政。为报国仇,亦为了答谢太子丹的知遇之恩,荆轲慨然应允,准备以秦叛将樊於期的首级和献燕督亢地图为由,接近秦王而刺之。出发时,燕太子丹同众宾客送荆轲至易水河畔,荆轲的好友高渐离击筑,荆轲高声地吟唱出这首短歌。
参考资料:完善
《易水歌》是一首诗辞作品。此诗通过描写秋风萧瑟,易水寒冽,极天地愁惨之状,渲染了苍凉悲壮的肃杀气氛,渗透出歌者激越澎湃的感情,表现出荆轲大义凛然、义无反顾、抱定必死决心深入虎穴的献身精神。全诗语言平易简练,借景抒情,情景交融,通过对风声萧萧、易水寒凉的外界景物的渲染烘托,表现了荆轲去刺杀秦王时的悲壮情怀和不完成任务誓不回还的坚定意志。
鸿雁于飞,肃肃其羽。之子于征,劬劳于野。爰及矜人,哀此鳏寡。
鸿雁于飞,集于中泽。之子于垣,百堵皆作。虽则劬劳,其究安宅?
鸿雁于飞,哀鸣嗷嗷。维此哲人,谓我劬劳。维彼愚人,谓我宣骄。
秦穆公谓伯乐曰:“子之年长矣,子姓有可使求马者乎?”
伯乐对曰:“良马可形容筋骨相也。天下之马者,若灭若没,若亡若失。若此者绝尘弥辙,臣之子,皆下才也,可告以良马,不可告以天下之马也。臣有所与共担纆薪菜者,曰九方皋,此其于马非臣之下也。请见之。”
穆公见之,使行求马。三月而反报曰:“已得之矣,在沙丘。”穆公曰:“何马也?”对曰:“牝而黄。”使人往取之,牡而骊。穆公不说。召伯乐而谓之曰:“败矣!子所使求马者,色物、牝牡尚弗能知,又何马之能知也?”
伯乐喟然太息曰:“一至于此乎!是乃其所以千万臣而无数者也。若皋之所观,天机也。得其精而忘其粗,在其内而忘其外。见其所见,不见其所不见;视其所视,而遗其所不视。若皋之相者,乃有贵乎马者也。”
马至,果天下之马也。
四曰:古之人非无宝也,其所宝者异也。
孙叔敖疾,将死,戒其子曰:“王数封我矣,吾不受也。为我死,王则封汝,必无受利地。楚、越之间有寝之丘者,此其地不利,而名甚恶。荆人畏鬼,而越人信。可长有者,其唯此也。”孙叔敖死,王果以美地封其子,而子辞,请寝之丘,故至今不失。孙叔敖之知,知不以利为利矣。知以人之所恶为己之所喜,此有道者之所以异乎俗也。
五员亡,荆急求之,登太行而望郑曰:“盖是国也,地险而民多知;其主,俗主也,不足与举。”去郑而之许,见许公而问所之。许公不应,东南向而唾。五员载拜受赐,曰:“知所之矣。”因如吴。过于荆,至江上,欲涉,见一丈人,刺小船,方将渔,从而请焉。丈人度之,绝江。问其名族,则不肯告,解其剑以予丈人,曰:“此千金之剑也,愿献之丈人。”丈人不肯受,曰:“荆国之法,得五员者,爵执圭,禄万檐,金千镒。昔者子胥过,吾犹不取,今我何以子之千金剑为乎?”五员过于吴,使人求之江上,则不能得也。每食必祭之,祝曰:“江上之丈人!天地至大矣,至众矣,将奚不有为也?而无以为。为矣,而无以为之。名不可得而闻,身不可得而见,其惟江上之丈人乎!”
宋之野人耕而得玉,献之司城子罕,子罕不受。野人请曰:“此野人之宝也,愿相国为之赐而受之也。”子罕曰:“子以玉为宝,我以不受为宝。”故宋国之长者曰:“子罕非无宝也,所宝者异也。”
今以百金与抟黍以示儿子,儿子必取抟黍矣;以和氏之璧与百金以示鄙人,鄙人必取百金矣;以和氏之璧、道德之至言以示贤者,贤者必取至言矣。其知弥精,其所取弥精;其知弥粗,其所取弥粗。